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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阎崇年回应被打事件:这是社会精神的悲哀 | |||||
| 作者:未知 文章来源:网易 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08-10-9 | 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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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-10-09 03:34:57 来源: 北京晨报(北京) 核心提示:10月5日,北京满学会会长、百家讲坛主讲之一阎崇年,在无锡进行签售时,遭一年轻男子掌掴。阎崇年接受采访称:这件事不是我个人的一次不幸,是我们社会精神的一点悲哀。 ![]() 事件回放:百家讲坛主讲阎崇年签售遭掌掴被骂"汉奸" 我心里不好过 事件进程 是否起诉正在考虑中 记:他是一时冲动打人的吗? 记:您有起诉的打算吗? 记:最近两天的心情是怎样的? 阎:这件事不是我个人的一次不幸,是我们社会精神的一点悲哀。不仅是我,所有正义的人都愤愤不平。我们的学术研究和交流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,学者的尊严和人身安全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。即使按照做人的底线,对一个人应有起码的尊重,无缘无故,为什么? “罪状”回应 “语录”全部是捏造 记:网上现在流传着“阎崇年语录”,比如您认为文字狱维持了社会稳定,汉服不能体现民族精神等,引起争议,这些是您说过的吗? 阎:我郑重地跟你说,我查了一下“语录”,完全不是我说的,纯属捏造。我对文字狱持批判态度,也从没对汉服发表过观点。如果有人说是我说的,那么是哪本书?第几页?我的哪次讲话?“语录”中语言的非严谨性也不是我们学者的说话方式。 记:网上还有一首“满江红·清帝逊位100周年祭”的诗,有人说是您写的,然后进行批判。还说您谎称自己是汉族。 记:您认为这些荒唐可笑吗? 阎:这些不可笑,应该严肃对待。有些属于猜测,但也不能不让人家猜测,但事实证明不是这样。而捏造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行为。对人身的攻击、谩骂或诽谤,应当受到法律的制裁。 对话平台 收到来信数以万计 记:有些人认为明星学者有强大的话语权,读者没有与其进行对话、发表观点的渠道,您怎么看? 阎:从2004年到现在,我收到读者的信数以万计,也在一些场合与读者进行讨论。凡是抱着探讨态度,提出不同看法的,我都认真查证,查证后我进行修订。讲《康熙大帝》时我讲到雅克萨之战,我说这战有汉人、蒙古人、满洲人、达斡尔人等共同努力,打赢战争。我最近到呼伦贝尔,一个鄂温克族老先生跟我说,这里面还有索伦(今鄂温克族)人,电视台讲座时间有限,我说的不全,于是我通知中华书局在新印《康熙大帝》时修正。 学术态度 打人者不代表学术观点 记:网上也有人批判您对清帝歌功颂德。 有些人,恐怕我的书根本没看,《百家讲坛》讲座也没有全看,凭一种民族偏见,在断章取义,在想象演绎,个别人歪曲捏造。对我的观点不满有个人的自由,但这次的打人者不代表学术观点。如果是学术之争,你要提出你的学术观点、论据,在一个学术平台上,用你的论据来反驳。 (本文来源:北京晨报 作者:刘婷) http://news.163.com/08/1009/03/4NPJL1NH00011229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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